苏州市档案局文件
档发〔2008〕70号
关于广泛开展民生档案调研的通知
各市、区档案局(馆):
根据国家、省档案局关于民生档案工作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全面掌握全市民生档案管理现状,不断推进民生档案工作,为建设和谐社会服务,市局已对相关行业、部门开展了初步调研了解,并对全市民生档案范围、涉及主管部门提出了初步方案,请各市、区档案局(馆)参考市局提供的调研范围(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实际,对档案馆馆藏的民生档案和涉及民生档案的各行业、部门、镇(街道)广泛开展调研,摸清情况,为下一步开展民生档案工作创造条件。在调研同时,填写调查登记表、情况汇总表,并形成书面材料报苏州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以便市局汇总,形成全市性工作意见。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市局提供了民生档案的调研参考范围,请各市区在此基础上提出补充意见,并将意见及时反馈市局业务处,以使全市民生档案体系更加完善,为全市民生档案规范化管理打下基础。
2.各市、区档案馆要针对已进馆的婚姻、兵役、公证、企业改制转制等民生档案进行统计,并提供民生档案为百姓维权、为社会服务的利用数据及相关典型事例,填写档案馆民生档案统计汇总表。
3.各市区档案局在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将《2008年民生档案调查登记表》下发各有关系统和单位(调研范围见附件),对各单位涉及的民生档案门类、数量进行全面摸底,了解目前各系统、各单位民生档案的管理状况、利用情况,并填写本地区民生档案统计汇总表。
4.各市、区档案馆将本地区开展民生档案工作的情况进行小结,包括本地区针对民生档案管理的一系列做法,开展的重大活动、专门培训,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等情况。
请各单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汇总表于2008年6月20前报送到苏州市档案局业务处,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 fyq7107@163.com。
附件一:调研参考范围
附件二:2008年民生档案调查登记表
附件三:2008年民生档案情况统计汇总表一(档案馆)
2008年民生档案情况统计汇总表二(各系统)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民生档案 调研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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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档案局
2008年5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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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3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