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2019年1月,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下,《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印发。按照苏州市机构改革方案,苏州市委办公室加挂市档案局牌子,并设立档案管理处。这次档案机构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档案工作的政治属性,明确了“档案工作姓党”的原则,在档案工作领域加强了党的全面领导。按照《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苏委办发〔2019〕41号),市档案局职能为负责全市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档案事业发展的规划管理和业务指导。 【详情】

领导信息
机构设置
机构沿革
   1949年4月27日,苏州解放。苏州市、苏州行政区及属县的党政机关由其秘书科(处)的文书兼本单位的档案文书保管。1950年11月,市委办公室秘书科、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以及地委秘书处文书科、专署秘书室文书股,均分别设立档案室。1959年1月后,苏州市档案馆、苏州市档案管理科及苏州专区机关档案馆、苏州专区档案管理处分别成立(在市、专区档案科处成立前,市、专区档案馆代行档案业务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