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公告
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是档案馆的重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苏州市档案条例》和国家档案馆有关定期向社会开放馆藏档案的规定,苏州市档案馆在对馆藏档案进行鉴定的基础上,再次向社会开放一批档案。
一、开放范围
此次开放的是文革后(1977年)至1981年的馆藏档案,包括苏州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97个全宗,其中涉及科技、经济、文化、卫生、教育等方面的档案提前开放至1985年,共计案卷有17792卷(永久5657卷,长期12097卷,其它38卷)。
二、查阅方法
1、凡我国公民和社会组织,持有效合法证明(工作证、居民身份证、介绍信等),经本馆同意,办理查阅手续,均可利用开放档案。
2、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利用本馆已开放的档案,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介绍信,并经本馆同意后,方可利用。
三、开放时间及地点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00~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三香路998号苏州市档案馆
咨询电话:0512---68617324。
201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