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档案局、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档案馆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4 浏览次数:91次

 

近日,昆山市档案局、昆山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档案馆依据《江苏省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和养护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相关文件要求,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工作,保障项目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该《通知》适用范围为昆山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市数据局批复立项、市交通运输局作为行业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档案验收 “一票否决” 制度,未经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开展项目竣工验收,推行年度档案验收项目清单化管理。验收区分交工、竣工两个阶段,明确不同阶段验收组织责任、验收组人员配置标准;细化竣工档案专项验收六项申请条件,规范各阶段验收申请报送材料清单。明确清单内项目按规定开展专项验收,清单以外项目在交通运输部门与档案部门监督指导下参照有关规定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档案管理及验收。严格规范预验收、正式验收流程,通过材料审核、数字化成果比对、实地抽查案卷、质询评议等方式开展档案查验,明确案卷抽查比例与重点抽查内容,规范验收意见出具、问题整改复查、责任追究等闭环管理要求。

(昆山市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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