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档案里的江苏区划与官制

发布时间:2026-01-28 浏览次数:346次

如果你来到冬天的苏州,也许你会发现另外一种诗意。近日的热门打卡点当属苏州地铁6号线的“拙政园苏博”站。站口的仿苏博内庭水面造景,将不远处的苏博主体建筑倒映其中,颇得园林“借景”之妙。

明清时期,苏州不仅文风鼎盛、商贾云集,在政治地位上也可圈可点。在苏博隔壁的太平天国忠王府是太平天国忠王李秀成的王府。当时,苏州是太平天国苏福省的省会。

其实当时苏州城内还有很多“省级单位”,例如江苏巡抚衙门、江苏按察使署等。本文将通过对历史档案,特别是明清档案的梳理,试图理清明清以来江苏省行政疆域、主要行政官员、重要治所等方面历史变迁。需要注意的是,明清时期的政治制度和现在有很大的不同,在省级行政单位、主要行政长官、地方行政机关等方面有独特之处,要放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加以理解,并不能机械地“以今度古”。

江南省与江苏省:被肢解的“最强”南直隶

明朝初期设立了以“两京十三布政司”为主的省级行政区划。《明史·地理志》记载:“洪武元年八月建南京,罢行中书省,以应天等府直隶中书省,卫所直隶大都督府。十一年正月改南京为京师。”在定都南京后,又将包括南京、苏州在内的安徽、江苏、上海统一定为直属地区,后被称为南直隶。这一地区人口密集,曾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十六。在赋税方面也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一。

明朝灭亡后,清政府于顺治二年(1645年)改南直隶为江南省,行政区划基本保持不变。康熙六年(1667年),又将江南省拆分为江苏省和安徽省。江苏省的名称就取自江宁府和苏州府的首字。这一行政区划的调整无疑是出于削弱南直隶这个明朝重镇的考量,将一个较大的区域一分为二,分而治之,从而强化对江南这一税赋重地的控制。江苏省的行政区域至此稳定下来。

光绪三十年(1905年),清政府决定将江苏省分为江淮省和江苏省,大致以长江为界。这一决定虽然出于有效管理江苏省长江以北地区的考虑,但是遭到了江苏籍京官的强烈反对。他们提出“分省耗饷、削弱江防”等理由,联名奏请撤销江淮省。清政府后来取消了这一决定,江淮省仅仅存在了八十五天。这一闹剧表明,江苏省虽然存在一定的南北差异,但是还远远没有到划省而治的程度。

从南直隶到江南省,再到安徽省和江苏省,现代意义上的江苏行政版图逐渐清晰、明确。

总督、巡抚、布政使:你们都是管啥的?

相比较较为简单的江苏省行政区划变迁,清朝江苏地方主要官员的情况要复杂一点。

想要了解清朝江苏省地方的政治制度,包括主要行政官员、主要行政机关等,就一定要提到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是专门负责收集管理明清两朝及以前各朝代中央机构档案的中央级国家档案馆,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现代意义的专业档案机构。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保存了大量关于清朝地方事务的记载,包括河工、岁入、卫所等内容。从中我们也可一窥清朝的地方官员的主要职责、管理地域等内容。清朝的地方官员体系较为复杂,对于江苏这一税赋重地,设置就更加复杂。清朝在江苏的地方主要官员有两江总督、江苏巡抚、江苏布政使等,他们的管理地域、职权范围虽然有区分,也存在一定的重合。职务安排叠床架屋,互为掣肘,目的是加强对江南地区的有效控制。

在清朝的官制中,两江总督的地位较高,管辖范围包括安徽、江苏、江西等地。其职责在一开始侧重军务、粮饷,后又兼两淮盐政。两江总督是管理江苏事务的重要官员,是清政府的重要封疆大臣,常驻江宁(今南京)。

随着江南省被一分为二,江苏省和安徽省分别设立巡抚。江苏巡抚负责行政、司法、财政多个方面的工作,常驻苏州。1911年11月5日,末任江苏巡抚程德全顺应历史潮流,在苏州宣布江苏独立,成为第一位响应辛亥革命的清朝封疆大吏。

布政使也是清朝时期总督、巡抚以下重要地方官员,负责工作多为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为了便于理解,可以将之约等于相关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康熙六年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而江苏省则有江宁布政使和江苏布政使两位,这在全国都是不多见的。江宁布政使的管辖范围为江宁府、淮安府、扬州府、徐州府及通州、海州两个直隶州。江苏布政使主管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太仓五府州。由于布政使在民间又被称为藩台,所以在江苏省在清朝有着“一省两藩台”的说法。

两江总督、江苏巡抚和安徽巡抚、江苏布政使和江宁布政使,虽然他们在管辖范围、官员级别、工作范围上各有不同,但是他们共同构成了清政府的地方官员体系,强化了清朝中央政府对江南地区这一粮食、税赋、人口重地的控制与掌握。

一省两藩台:江南之江宁、苏州并称

清朝地方行政机构的变化可以说是眼花缭乱。清朝统治江南地区的行政机构,从江南承宣布政使司,到江南左右布政使司,再到江苏布政使司和安徽布政使司,最后到江苏布政使司和江宁布政使司,才逐步稳定下来。其实从这些机构的名称变化,大家也大致能猜测到它们的管辖范围。

与行政机构密切联系的是治所。治所在古代指各级地方政府的驻地,通常为行政长官的办公场所。

江南省被拆分后,江苏巡抚、江苏布政使等地方大员相继来到苏州,后来负责全省刑狱事务的江苏按察使署也迁到了苏州。乾隆皇帝就多次将“江南之江宁、苏州”并称。

 

江苏巡抚之所以选择驻跸苏州,其实更多的是为了避免“督抚同城”的尴尬。总督和巡抚同为地方大员,在工作范围上也有所重叠,在一个城市办公不免会产生龃龉。江苏巡抚常驻苏州,同时也便于赋税和粮食的征收,便于强化对苏州周边城市的管理。

“一省两藩台”的格局形成后,从中央层面满足了“分而治之”的治理需求,从地方层面也分散了赋税征收压力,这一“双省会”制度体现了行政管理的灵活性和实用性。这种格局既尊重了历史传统,又考虑了现实需要,展现出古代中国地方行政制度的智慧。

(池景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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