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档案馆2025年度馆藏建国前档案保护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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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档案馆2025年度馆藏建国前档案 保护修复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苏州市档案馆2025年度馆藏建国前档案保护修复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投标者按采购需求制定实施方案、安全方案、报价方案评分,综合得分高者中标。 (四)预算金额:总预算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基准单价12.5元/页(以A4纸张大小计算); (五)采购需求: 1、按照《GB/Z42468.4-2023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4部分:修复操作指南》修复馆藏建国前档案约2万页,按照《 GB/T42468.1-2023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1部分:破损等级的划分》,抽样破损情况所占比例分别为:轻度破损29.8%;中度破损2.3%;重度破损1.8%;特残破损1.1%。具体破损原因包括字迹褪色、纸张老化、发黄变脆、纸张断裂、虫蛀、霉变等。按照《GB/T42468.3-2023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3部分:修复质量要求》进行逐页评估验收,合格率100%。 2、修复的主要内容:包括破损档案的脱酸、修补、托裱加固、揭粘揭旧、双面书写破损档案的修复等,未破损档案整理,以及修复前处理与修复后的质检。 (六)项目服务地点:苏州市档案馆 (七)项目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1)中标方派驻3人及以上到招标方指定场所施工,其中1人为驻场项目经理且保持相对稳定。 (2)中标方应在合同签订后的15天内配齐符合需求的派驻人员,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内,中标方应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如有人员变动,应提前30天以上告知招标方,并按照原条件及时补充人选,补充人选须经过招标方认可后方可更换。 (3)中标方派驻人员应具备档案病害情况检查、破损修复相关工作技能。 (4)中标方须对项目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社会关系清楚,无犯罪记录。 (5)中标方应对档案项目组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责任书(保密协议)。 (6)中标方派驻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非法或本项目范围外的活动。如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派驻人员的服务,中标方需及时更换服务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方应与招标方充分沟通,深入了解招标方拟招标项目的概况、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数量、服务要求、服务风险等信息。 (2)中标方应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服务目标、服务依据、人员配置、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修复方法和内容,以及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保密措施等,并提交招标方审核确认。 (3)中标方应对项目负责人、项目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4)中标方制定的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现场管理、保密管理、安全管理等制度,应提交招标方审核备案并做好制度上墙。 (5)派驻人员在实施服务过程中,须接受招标方的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中标方须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配套管理制度等书面反馈招标方。 (6)派驻人员须遵守市档案馆相关工作规定,接受人员、安全管理等要求。 (7)派驻人员须遵守市档案馆作息时间规定,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须经招标方同意。 (8)工作期间,整理场所应封闭管理,非整理服务项目组备案人员,未经招标方审批不得随意进入。 3.项目服务要求 建国前纸质破损档案常规修复,内容包括破损档案的脱酸、修补、托裱加固、揭粘揭旧、双面书写破损档案的修复等,以及修复前处理与修复后的质检。项目全过程中标方须设立专人负责,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修复档案的借还与登记。 (2)修复前对整卷档案的页码(单件的清点张数)进行核对、登记,档案修复前后需拍照,以便修复中或修复后比对。 (3)修复档案进行筛选,制定修复方案,确定修复方式,区分精细修裱、标准修复,以折算后的A4标准页为结算单位。 (4)修复过程中质量把控与修复后档案质检。 (5)修复后的档案按顺序复原,填写相关档案修复情况表格。 (6)统计工作。每日日报修复自然张、累计修复A4标准页、累计修复卷数,月度汇总统计上报,准确把控项目进度。 4.项目技术要求 修复保护档案按国家档案局《GB/T42468.3-2023 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3部分:修复质量要求》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开展,要求所有档案经修复保护后强度得到提高而不影响其完整性和平整度。 5.项目保密要求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保密安全规定,档案修裱工作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整洁。不得遗失、损坏档案,如有违法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6.项目验收要求 项目完成后,中标方向招标方提出验收,招标方按照《纸质档案抢救与修复规范 第3部分:修复质量要求》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要求合格率达到100%,验收通过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7.项目结算: (1)本项目按照实际工作量乘以中标单价作为最终结算价格的计算方式。 (2)项目费用包括人工费与购买耗材等一切费用。设施设备以馆修裱室为主,不能满足修复工作的设施设备由中标方负责。 (3)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35%合同款,任务量完成70%时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35%合同款。中标方通过采购方最终验收,提供合乎采购方要求、等额的发票后,采购方向中标方支付尾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4)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三、投标响应文件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投标响应函; (三)投标响应报价表; (四)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其他资料(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安全方案、保密方案、售后方案、应急预案等) (五)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需提供近2年资产负债表或审计报告。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司印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印章为无效响应。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17点00分(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北园路269号 五、开标时间 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询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单位:苏州市档案馆 项目联系人:汪俊杰 电话:0512-65732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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