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互鉴 共谋发展——全市档案工作协作组组长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4-04-18 浏览次数:617次

4月17日,苏州市档案局、档案馆联合召开2024年度全市档案工作协作组组长会议,市档案馆四级调研员谈隽、市档案局和市档案馆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协作组组长单位代表共25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档案局、档案馆通报了2023年度全市机关企事业档案工作开展情况,相关业务处室明确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会议充分肯定了档案协作组在苏州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并对2024年度机关企事业档案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理解“四个得以”“三个走向”的价值意义,明确“四好”“两服务”的目标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聚焦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资源建设工作。二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条例》,重点将《条例》的宣贯纳入到年度工作任务中,并认真对待档案工作检查评价,摆正态度,积极迎评,针对问题做好整改,努力提升档案工作水平。三要继续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坚持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压实党委(党组)对档案工作的责任,机关、事业单位要重点做好国家档案局13号令和“三合一”制度的落实,企业要重点做好《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21号)的宣贯,尤其要在企业数字档案室建设、企业科技档案管理等工作上下功夫。四要提升围绕中心、服务中心的工作意识和工作能力,深刻领悟档案工作基础性、支撑性的特点,探索发挥档案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完成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档案的处置工作,重点关注“四重”档案收集、电子发票单套制报销入账、下属事业单位档案工作水平提升等工作。五要坚守档案安全底线,既要保障实体安全,配备完善各项设施设备满足库房防护需求,强化流转中档案的安全管理;也要重视信息安全,加强对档案服务外包企业的监管,做好涉密档案的保密管理。六要履行好协作组组长单位的职责,加强协作组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调动组内单位参与协作组活动的积极性,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内容,推动组内单位互帮互学、共同进步。

图片1.png


(监督指导处)

【我要打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