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档案馆等级评估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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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发〔2012〕53 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档案馆等级评估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档案局(馆):
根据江苏省档案局苏档规发[2012]1号文件和全省档案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规范,提高档案信息化工作水平,现将江苏省档案局印发的《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档案馆等级评估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学习,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落实措施,明确职责和分工,积极开展数字档案馆等级评估工作,全面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要求评估单位先上报苏州市档案局信息技术处,经市档案局初审后,上报省档案局组织专家进行等级评审。
联系人:应礼文。联系电话:68617227。
二○
主题词:转发 档案馆 评估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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