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馆公所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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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苏州是中国东南沿海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地商贾云集,商人们为维护自身的利益纷纷组织各种会馆和公所。会馆很多创设于明万历和清康熙、乾隆年间;公所多创设于道光、咸丰年间。会馆最初的作用是"联乡语,叙乡情",随着工商业的发展,会馆逐步成为商人们存货、居住和议事的重要场所。公所则是同行业中办理善举、议定行业条规章程、实施行业管理的组织机构。会馆、公所的经费,主要来自商品的厘捐和个人的捐赠。
在清朝末年民国初期,苏州商务总会建立后,商业和手工业性质的会馆、公所大都作为行帮的代表,参加商会,成为商会的基础,并逐步转化为同业公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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